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关于加强对外合作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发布者:[杜晓强]浏览次数: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中北大学关于加强对外合作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经2019年1月14日第一次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9年1月15日

 

中北大学关于加强对外合作联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与全国各地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政产学研合作关系,提升办学育人实力,扩大学校在全国的办学影响,不断加快创新发展引领、具有鲜明特色和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机制

构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学院“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全方位提升对外合作联络的工作成效。

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对外合作联络工作中承担领导者、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责任,负责开展调研、指导与协调等工作。每年由党办校办、办学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共同制定对外合作联络工作年度计划,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开展对外合作联络活动作出安排。

各机关处室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工作职责,负责专项工作的对接、联络、服务与推进。          各学院发挥主体作用,结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合作办学等工作,具体负责承接落实、全面推进有关合作事项。

二、工作职责

(一)深化对外联络。积极宣传学校办学理念,扩大学校办学影响,全面争取各地政府、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的多方合作与支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治校办学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二)加强校友工作。建立健全校友会组织,不断深化与校友的交流、合作,争取校友支持,开发办学资源,服务校友发展,推动校友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三)促进合作办学。强化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共建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不断推进产教融合,全面提升创新型、工程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四)推进协同创新。发挥学科、科研优势,加强联合攻关力度,争取重大项目。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技术产业化进程。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推进共建集技术开发、产业培育和企业孵化为一体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产业技术研究所。

(五)推动人才引培。广为宣传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推动招才纳贤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快建立科研人才及团队双向流动机制,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推动共建“中北大学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基地”,深入开展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工作等。

(六)强化招生就业。积极开展招生、就业宣传工作,共建优质生源基地、就业基地等。建立生源单位、用人单位信息交流反馈机制,加强工作协同,不断提升生源质量与就业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年带队开展对外合作联络工作1次以上。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机关处室、各学院负责人对于在对外合作联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应及时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由领导班子成员提交校党委、行政协调解决。

(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组织对有关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向党委常委会进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