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文件签办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7-08-22]发布者:[]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学校政令畅通,强化各级部门和单位的执行力,规范我校公文处理工作,特制定《中北大学文件签办制度》(试行)。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文件是所有我校接收的外来文件,包括上级、平级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发至学校的各类公文。

二、文件分类

按照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工作任务指向性划分,文件分为单一性文件、交叉性文件和多元性文件。

单一性文件是指文件中所涉及的工作任务指向明确,根据学校各部门职责,由某一部门具体阅办或落实的文件。

交叉性文件是指文件中所涉及的工作任务指向集中,根据学校各部门职责,主要由某一部门具体阅办或落实,但需要相关几个部门协办或配合的文件。

多元性文件是指文件中所涉及的工作任务指向繁多,根据学校各部门职责,需由学校数个部门分别具体阅办或落实的文件。

三、文件签批的主要流程

1.党办校办主任提出呈批意见;

2.分管校领导批示具体办理意见;

3.承办部门签署承办意见。

四、文件签批基本原则

1.分管签批原则。一般情况下,根据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工作任务,文件由主要分管的校领导批示办理意见。

2.意见明确原则。校领导在批示意见时,要明确具体承办部门,更要明确指导意见。承办部门涉及两个或多个时,要明确牵头办理的部门或明确不同部门的工作任务。需要强调特别要求时,要明确予以批示。

3.意见落实原则。分管校领导签批意见后,有关部门要追踪签批意见的落实,需向党委书记或校长报告的,应即时报告。

4.署名注时原则。除特殊情况下圈阅外,通常情况下,在批示意见后要署名并标注批示日期。

五、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

1.时效性问题。

通常情况下,普通文件应在1-3个工作日内签批完毕并转相关承办部门办理。紧急或特急的文件立即办理,如遇分管校领导无法及时批示或出差不在的情况下,经电话请示分管校领导后,按照分管校领导的口头指示办理,之后补批;如遇不能及时电话联系上分管校领导的情况下,则根据文件的内容,由党委书记或校长批示。

2.承办问题。

交叉性文件或多元性文件在批示时,通常会涉及几个或多个承办部门,党办校办主任批示,明确呈批的分管校领导,分管校领导在签批时要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任务,根据实际需要,配合部门可以不是本人分管的部门。需征求主要校领导的意见时,分管校领导在批示明确办理意见后,批示转呈主要校领导。

3.承办分转问题。

党办校办按照分管校领导的批示意见,将文件及时转至主办部门或牵头部门予以办理;主办部门或牵头承办部门负责联系承办部门中的其他相关部门,并将文件分转至相关部门。主办部门或牵头承办部门处理好文件后,相关负责人签注承办意见,并退回党办校办存档。

六、本制度由党办校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