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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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阅读数: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营造文明整洁的校园交通环境,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行车和停车时,要做到:

    1、倡导广大师生员工绿色出行。

    2、车辆行驶中要遵守限速规定,文明行车,礼让行人。

    3、不在无停车位的道路两侧停放车辆,不占用便道、草坪、消防通道停车。

    4、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要整齐入位,保持车头同道路方向一致或按箭头停放。

    5、行车和停车,要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安全保卫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