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发布者:[杜晓强]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营造文明整洁的校园交通环境,全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行车和停车时,要做到:

1、倡导广大师生员工绿色出行。

2、车辆行驶中要遵守限速规定,文明行车,礼让行人。

3、不在无停车位的道路两侧停放车辆,不占用便道、草坪、消防通道停车。

4、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要整齐入位,保持车头同道路方向一致或按箭头停放。

5、行车和停车,要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安全保卫部(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