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是一所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山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的前身是1941年八路军总司令部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创办的我党我军第一所兵工学校——太行工业学校,历经太原机械学院、华北工学院,2004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中北大学。
根据中北大学的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受中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委托,本次招聘工作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0名,全部为辅导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心理学(一级学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8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本科,且本科毕业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正直诚信,身心健康。
(四)工作认真踏实、积极主动,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学习能力。
(五)身体条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同时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
(五)曾经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者;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具备应聘资格的人员。
四、工资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属于中北大学非事业编制员工,人事管理采取劳务派遣模式。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坐班费构成,基本工资2300元/月, 坐班费5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中北大学将每年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优秀与合格者,中北大学将在下一年度进行基本工资调整。
(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三)非事业编制人员有资格参与学校行政职务的晋升,所有行政职务均只在中北大学校内认可。职务晋升后按照新的岗位工资执行(另定)。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中北大学官网、山西省公考网、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杰人力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者进入上述网站,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2、报名者到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属于红杰集团旗下的人才市场)现场送交以下材料并接受资格初审: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是否能够取得学位证的证明)。
(3)个人简历(应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4)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发放的《毕业生推荐表》;
(5)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外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证书等)。
(6)本次招考每位考生需缴纳报名费200元。
中北大学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进行初审,合格人员将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8日— 5月14日为期7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六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山西综改示范区龙盛街全季酒店一层东侧山西众创源人才市场。
乘车路线:839路、840路公交终点站(经济开发区站)下车往东步行300米路北。
(三)参加笔试面试人数的确定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5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10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时长6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用现场抽题问答和考官提问两种形式,每名应聘者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计算成绩时应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面试开始前15分钟,应聘者进入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核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拟录用人选在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红杰人力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提交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最终确定录用的人员在红杰人力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录用人员到中北大学工作。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将解除派遣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按综合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面试成绩确定先后顺序,高分者录取。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咨询电话
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部。
电话:0351—5686108 15525487788(微信同步)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